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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报新闻奖评选实施办法 (试行)
2022-03-28 15:41:3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社总编室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媒体矩阵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标中国新闻奖和四川新闻奖评选的宗旨原则和奖项设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四川法治报新闻奖”奖项评选作如下规定。


  一、评奖宗旨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闻作品。


  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独家、原创、深度作品优先,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科学规范。


  二、评奖条件和方式


  1、评选按月度评选和年度展开;


  2、月度评选:每月按推荐—复核—评选—复议—公示的流程进行;


  3、年度评选:在月度新闻奖的基础上,进行年度新闻奖作品的评选工作;


  4、评委会成员由公司编委会成员组成,评选结果经编委会确认后公示。


  三、评选标准和项目


  (一)总体要求


  1、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2、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4、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的作品。


  (二)评选标准


  1、消息类: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件。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件。


  3、文字通讯类: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手法,具体、生动、形象地反映新闻事件或典型人物的新闻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选材典型,语言生动,感染力强。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3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6件。


  4、系列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连续、组合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件。


  5、新闻专题类:综合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种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综述。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选材典型,语言生动,感染力强。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访谈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等相适应;主持人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提问、转承自然得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


  6、新闻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


  7、新闻摄影类: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简洁,说明完整。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件。


  8、新闻漫画类:评论新闻的漫画作品,要求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


  9、报纸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的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件。


  10、新闻专栏类:原创并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新闻网站和新媒体专栏要求年度内每周至少更新一次;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新闻网站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新媒体专栏应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发布平台)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月度和年度评选件数根据情况评定。


  11、新闻编排类(报纸版面):报纸版面为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月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件,年度评选原则上不超过4件。


  12、新闻研究类(新闻论文):研究论述新闻实践、新闻理念、新闻理论的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月度和年度评选件数根据情况评定。


  13、融合创新类: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要求作品在内容表达、报道形式、技术应用、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月度和年度评选件数根据情况评定。


  14、短视频现场新闻类:在移动端首发的现场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现场感强,新闻价值大,传播效果好。月度和年度评选件数根据情况评定。


  (四)字数(时长)要求


  文字作品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1、消息作品不超过1000字。


  2、评论作品不超过2000字。


  3、通讯作品不超过5000字。


  4、报纸副刊作品中,文艺评论、杂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


  5、新闻论文不超过8000字。


  6、短视频现场新闻作品不超过3分钟;短视频专题报道(单篇)作品不超过8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编委会。


  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3日


编辑:李韵雪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李韵雪
终审: 李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