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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导刊内容和形式的规定
2021-07-06 16:43:4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社总编室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需要,使《四川法治报》更加精品化、杂志化、深度化、专业化阅读,不断提升报纸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避免导刊版面内容碎片化现象。经报社编委会讨论决定,现将导刊内容和形式作出规定,凡不符以下规定的导刊不再予以刊发:


  一、半版(规格:35CM×24CM)导刊,必须符合如下选项条件:


  1、一条稿件+图片构成形式,必须主题鲜明,报道可读性、服务性强。


  2、多条稿件组成的半版导刊中,必须由头条稿件、次头条稿件和看点稿件等组成,且在半版导刊中稿件总数不应超过8条。其中,头条稿件文字不应少于1000字+1张图片;次头条稿件和看点稿件文字分别不应少于600字和400字,其它单条稿件不应少于200字。


  二、整版(规格:35CM×48CM)导刊,必须符合如下选项条件:


  1、一条稿件+图片构成形式,必须主题鲜明,报道可读性、服务性强。


  2、多条稿件组成的整版导刊中,必须由头条稿件、次头条稿件和看点稿件等组成,稿件总数不应超过16条,头条稿件文字不应少于1500字+图片,次头条稿件和看点稿件文字分别不应少于600字和400字; 其它单条稿件字数不应少于200字。


  三、本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日


编辑:李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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