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报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 2017-08-17 11:22:37 】 【 来源:四川法制报社总编室 】
川法报 管理制度 【2016】4号
四川法制报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管理,促进报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类别
1、A类:每个工作日两次考勤,要求分别早于考勤起始时间和晚于考勤结束时间;
2、B类:每个工作日一次考勤,要求早于考勤起始时间。
3、C类:每个工作日8:30--18:00间一次考勤。
第二条 考勤时间
1、总编室、财务室、发行中心、广告中心
全体员工 8:30---12:00;14:00--18:00 A类考勤
2、编辑中心:
1)白班编辑
9:30---当天工作结束 B类考勤
2)夜班编辑
13:30---当天工作结束 B类考勤
如遇值深夜班,考勤时间顺延。
3、采访中心
记者 8:30---当天工作结束 B类考勤
4、成都新闻部:
全体人员 8:30---当天工作结束 C类考勤
5、新媒体部:
1)值班人员 10:30---当天工作结束 B类考勤
2)其他人员 9:00---18:00 A类考勤
第三条 考勤违规界定
1、迟到是指考勤时间已过而未考勤的情况。
2、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情况。
3、缺考是指实际到岗(须查有门禁记录)但未考勤的情况。
第四条 考勤违规处罚
1、每缺考一次,扣减绩效工资或岗位工资50元。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半小时以内的,扣减绩效工资50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的,扣减绩效工资80元;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扣减绩效工资120元;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3、旷工半个工作日,扣减绩效工资150元;旷工一个工作日,扣减绩效工资200元。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五条 会议和活动考勤
1、会议和集体活动通过签到的方式考勤。
2、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但未超过30分钟者,每次扣减绩效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每次扣减绩效工资100元。
3、在得到通知的情况下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一次扣减绩效工资200元。
第六条 请假程序
请假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一般员工由部门主任同意,分管副总编辑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副总编辑同意,总编辑批准。假条交总编室备案,休假结束后需及时向批准领导和总编室同时销假。
突发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和护理假可电话请假,并及早补齐相关手续。副总编辑以上请假,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假期薪酬计算
1、事假薪酬
员工请事假需相应扣减绩效工资。扣减金额为:绩效工资÷22(当月实际工作日数量)×请假天数。
2、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薪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通讯联系畅通
员工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如出现通讯失联情况,公司将扣减其当月通讯补贴,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总编室每周末公布本周异常考勤结果。
2、记者外出采访、经营人员外出洽谈业务的,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要汇总本周出差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周五上午交总编室汇总。
3、本管理办法由总编室负责解释。
4、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四川法制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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