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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长安网编辑管理试行办法(2014年)
2016-12-06 17:34:25 】 【 来源:四川法制报社总编室
四川长安网〔2014〕1号
  
关于印发《市州长安网编辑管理办法》的通知
  
报社新媒体中心、各市州长安网编辑:
  
  为更好地开展2014年各市州长安网工作,经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研究讨论,特制订《市州长安网编辑管理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对本管理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长安网编辑部
  
  四川法制报社新媒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市州长安网编辑管理办法
  
(2014年2月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开展四川各市州长安网工作,树立四川长安网及当地长安网的良好形象,以打造更有广度和深度的政法综治网络宣传平台。本管理办法将力求做到奖罚分明、公开透明。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四川法制报社全资子公司四川法之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部分规定需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编辑配合的,适用于四川长安网编辑。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将在四川长安网群(包含四川长安网及各市州长安网)的实际运营发展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四川法制报社有冲突或抵触之处,以四川法制报社各项规定及办法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编辑入职管理
  
  第一条 所有市州长安网入职编辑需通过四川法制报社组织的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或经相关人员推荐,在取得四川法制报社认可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四川长安网市州长安网编辑序列。
  
  第二条 所有市州长安网入职编辑需接受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组织的培训,在熟练使用《四川长安网管理系统》后,填写《市州长安网权限登记表》并提交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由四川长安网编辑部负责人开通编辑发布账号。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对市州长安网编辑后台熟知程度进行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账号。
  
  编辑发布账号信息为:用户名为编辑姓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密码为姓名拼音全拼加编辑提供的6位数字,编辑在取得账号后应妥善保管。由编辑账号产生的各项后台操作均可在后台查询,如有有任何不良后果,公司将追查账号持有人负责。
  
  第三条 市州长安网编辑到当地政法委报道后,统一加进四川长安网市州编辑群,群号338792140,进群后名片统一格式为【市州】+姓名。编辑报到后,应以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培训内容为基础,结合相应教程电子版尽快熟悉工作。编辑到岗时间(涉及到工资核发)以编辑在后台持续性发稿件时间为准。
  
  第四条 编辑需到当地申请中国建设银行卡作为工资卡,并将卡号及时报备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负责人处,因卡号报备不及时引起工资发放延误,责任由编辑个人自负。
  
第三章 编辑考核管理
  
  第一条 编辑考核管理采用分值考核制,编辑考核分为7个方面,包括当地政法委考核指标、四川长安网编辑部考核指标、市州记者站站长考核指标、编辑考勤指标、编辑工作策略指标、稿件发布数量及质量、当地长安网办网质量、加权分等。
  
  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在工资发放当月的5日前根据各项考核指标规定的指标,确定编辑上月的考核分数(例2月5日前确定1月份的考核分数),在公布无异议后,由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报备到四川法制报社总编室作为上月工核发的依据。市州长安网编辑对考核分数提出的无正当理由质疑,四川长安网有权驳回。
  
  考核分数按照等级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95分~100分,表示非常满意,将奖励基本工资的0.2倍;85分~94分,表示很满意,奖励基本工资的0.1倍;75分~80分,表示满意,按额发放工资;60分~70分,表示不满意,扣罚基本工资的0.1倍;0分~50分表示非常不满意,扣罚基本工资的0.2倍。编辑被扣罚1次,四川长安网将给予说服教育;连续被扣罚2次,将给予警告处分;超过3次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条 编辑考核指标及分值具体项目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当地政法委考核(10分):每月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与当地政法委负责长安网的领导联系,以10分为标准,对当月编辑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的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开展工作的策略及技巧、政法委总体安排的服从度等。
  
  2、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指标(15分):在推进市州长安网运营中,四川长安网编辑部会发出带有统一性的宣传指令及其他工作安排,此项考核指标根据市州长安网编辑每月完成的综合情况打分。
  
  3、市州记者站站长指标(5分):在开展报网互动的工作时,市州长安网编辑是否在市州记者站站长的指导下完成相关工作,由市州记者站站长反馈情况打分。
  
  4、编辑考勤指标(10分):考勤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1)正常上班时间:市州长安网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编辑上班时间以编辑在当地长安网管理后台发布首条稿件时间为准。如编辑发布一条稿件后间隔超过10分钟,不发布第2条或更多稿件的视为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以持续性发稿时间起算。编辑下班时间与当地政法委下班时间保持同步,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在核清各地政法委下班时间后,将不定期抽查编辑下班时间。如未到下班时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直接一次性扣除2分。当地政法委领导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有限安排编辑在周六、周日加班。
  
  (2)编辑外出报备制度:市州长安网编辑如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需提前向四川长安网编辑部进行报备,以方便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提前安排市州长安网的基本更新工作。市州长安网编辑外出需同时告知当地政法委分管领导知晓,如分管领导投诉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告诉找不到市州编辑的,视为编辑旷工。编辑如以外出采访理由不在岗的,应在当日发布采访的网稿,如以外出采访为借口脱岗的,一经核实,一次性扣除考勤5分。
  
  (3)编辑请假制度:编辑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编辑如需请假,须将填写的《市州长安网编辑请假条》报备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编辑除请病假、事假外,其他各种请假应提前24小时报备。病假或事假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与四川长安网取得联系。特别说明:编辑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关于编辑请假的若干说明,详见本管理办法第四章。
  
  5、编辑工作策略指标(10分):市州长安网编辑在推进长安网工作的过程中应坚持积极主动的态度、善于学习、勤思考多动脑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以优化各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工作策略包含考核编辑的工作态度。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根据编辑每月的表现综合考核打分。
  
  6、稿件发布数量及质量、当地长安网办网质量(40分):
  
  市州长安网编辑每天发布稿件,以工作日算,每天不低于20条包含转载、采访、通讯员来稿等在内的稿件。编辑发布的与政法综治无关的、不符合发布规范被退回的稿件不计入考核数量。此项考核总分为20分。
  
  稿件发布质量包括稿件来源、正文格式、相关新闻等方面。市州长安网编辑在入职1个月后,仍出现各种基础问题的,四川长安网在考核时,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
  
  当地长安网办网质量是指稿件选择是否符合网站定位、栏目分类是否准确、组版推荐是否符合栏目定位、组版到推荐位的稿件是否折行等。编辑在发稿组版的时候,应将稿件分类细化,不得将所有稿件分为头条、要闻,导致网站中屏或底屏无更新。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
  
  市州长安网稿件发布规范及相关注意问题详见本说明第五章。
  
  7、加权分(10分):市州长安网编辑在推进当地区县长安网开拓中是否积极主动、工作中是否存在亮点工作、有影响力的报道策划等。
  
  第三条:市州长安网编辑全年考核分数,四川长安网将根据编辑月度考核综合评估,市州长安网编辑年终奖与此挂钩。
  
第四章 编辑假期的若干说明
  
  第一条 此假期说明摘自川法报(2011)31号关于印发《四川法制报员工考勤制度》通知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请、休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休假,说明如下:
  
  1. 病假
  
  因身体健康原因确实无法坚持工作的可以提出休病假。休病假1天及以上的,应写出书面请假报告并出具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
  
  2. 事假
  
  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可以请事假。请事假1天以上应写出书面请假报告;请事假3天以上,须提前2天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提供相关事由证明材料。
  
  3. 婚、产假
  
  婚假5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增加20天,须在登记结婚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员工休假须提前10天提交申请,休产假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休假完毕后补齐相关手续。婚、产假假期天数的计算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内。
  
  4.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和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本人请丧假,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报社主要领导批准后,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和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可以适当给予路程假。
  
  员工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其薪酬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本人自理。
  
  5. 探亲假
  
  员工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应提前10天提出书面报告,经报社分管副总编和总编辑批准后,给予探亲假。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含节假日在内),须一次性休完。
  
  6. 年休假
  
  在本报或集团连续(含集团认可的外单位工龄)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⑵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⑶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度一次性休完,因工作原因,最多可分三次休完。报社各部门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本部门员工休假进行科学安排,原则上在每年的五、六、七、八月四个月内集中轮休。
  
  根据报社特殊情况,年休假可用于冲抵病假、事假。
  
  第三条 各位市州编辑请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所有员工均须在办理好各项请(休)假及工作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岗。
  
  2.因特殊原因未能事前提交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提前打电话向相关领导请假,并经同意后,在返岗时补交请假手续。
  
  3.请假前,请假者须提供能及时联络的方式,方便及时处理紧急重要的问题。
  
  4.未事前申请或未经批准而休假的,一概视为旷工。
  
第五章 编辑稿件发布及办网质量的说明
  
  第一条 编辑发布稿件类型分为两大类型,包括转载稿件、原创稿件。转载稿件时指从正规新闻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有新闻发布权的新闻网站)上转载的消息,微博、论坛、博客不能以正文页的形式发布。原创稿件是指当地市州政法综治工作人员采写的稿件,稿件来源可以注明当地长安网的稿件。
  
  第二条 为扩大和丰富当地长安网的稿件转载来源,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在日常运营工作中注意搜集当地长安网稿件常见网址来源,收藏到个人文件夹并注意经常去查看是否有新稿件需要转载。转载稿件应控制在其他媒体刊发3日内的范围。
  
  市州长安网编辑也可从http://news.baidu.com/进入,百度“市州名字”挑选当地政法综治方面的新闻刊发。例如达州长安网编辑百度“达州”
  
  第三条 如编辑考虑工作考核数量,将转载范围扩大到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网站。当地政法系统各部门网站转载来源可写成来源为当地长安网,并在稿件末尾注明(据自XXXX),例如成都长安网编辑转载的这个稿件是从成都公安上转载的,它的来源是,在末尾也注明了据自成都公安网。示例如下:http://www.cd.sichuanpeace.gov.cn/system/20140212/000021017.html
  
  第四条 因长安网没有采编权,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市州长安网原创稿件署名原则如下:通讯员来稿直接在文末写明作者(作者名),提供了单位的作者,可以在文末写明(单位 作者);四川法制报社记者站站长采写的稿件,要求市州长安网编辑刊发的稿件,格式为(四川法制报记者 XXX)。原创稿件不在文章开头出现“本网讯”、“XX长安网讯”。
  
  第五条 市州长安网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应主动学习,提高对政法综治工作的了解和熟悉,以掌握政法综治近期或长期的安排和部署,为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市州长安网编辑在稿件发布的时候应紧紧把握网站为“政法综治门户网站 法制宣传平台”的定位,严格把控稿件舆论导向,避免舆论“负能量”的释放。当地政法委在实际工作中安排的与政法综治无关的不涉及广告商业内容的稿件,但是从正当角度考虑的要求编辑发布的稿件,编辑应予以积极配合编发,并报备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予以审核通过为支持。
  
  第六条 四川法制报社记者站记者是市州长安网编辑的领导和支持者之一,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坚持“报网互动”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当地的政法综治宣传,扩大当地政法综治宣传的影响力。
  
  第七条 市州长安网办网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布的稿件是否符合规范,二是指当地长安网是否办出符合当地的特色。稿件发布方面,除应该注意标题是否得当、来源是否准确、分页是否恰当、相关新闻是否添加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稿件禁止发布:
  
  (1)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
  
  (2)重大负面、群体性事件等信息;
  
  (3)非正规稿源的地市级以上官员被查处信息;
  
  (4)对于既定国策的质疑;
  
  (5)可能引发民族、宗教冲突或争议的话题及言论;
  
  (6)台独、武力收复台湾等极端言论;
  
  (7)有可能引发地域歧视的言论;
  
  (8)色情、低俗内容及图片;
  
  (9)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四川省政法委要求、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法制报等要求为准。
  
  稿件发布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电视台视频、新京报、南方周末、环球时报、央视国际、中国日报,这六家媒体稿件四川长安网不转载,因涉及版权等问题;
  
  (2)网络新闻标题不用“我省”、“全省”、“省”、“我市”“我州”、“市”,均改为“四川”或者具体城市名;
  
  (3)属于文件性质的,要刊登上网,必须经过发文单位或机构部门批准同意,可以按名单来源转载已被公开发表的“文件”;
  
  (4)博客和论坛帖文,严禁当作“新闻”来转载;
  
  (5)“凡转载稿件务必注明原始出处,如果查明转载稿件原始出处系违规来源,转载网站一并作违规处理。”,应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在此特别提醒,不得为了转稿,擅自将稿件原始出处进行删除或更改。稿件原始出处用()号放在文末;
  
  (6)网站“综合”相关政府网站的稿件,稿件原始出处必须用()号标注在文末;
  
  (7)严禁使用商业图片机构提供的图片图表等新闻资料;新闻从业者不得私自向商业机构提供获得的新闻图片图表;
  
  (8)四川省政法委、各市州政法委明确下达指令要求不准转载或者转发的内容,绝对不能转发,已经转发的需要立即予以删除。
  
  (9)其他来源规范未尽事宜将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 市州长安网办网质量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1)发布的稿件是否符合栏目定位、网站总体定位,组版推荐是否出现折行等现象。
  
  (2)市州长安网的选稿内容是否具有可读性、编辑的稿件是否丰富,是否有亮点的报道策划。
  
  (3)市州长安网在发展中是否有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改善的地方,如有应和四川长安网编辑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小修改或者调整。
  
第六章 四川长安网给予各市州长安网编辑支持的说明
  
  第一条 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在四川法制报社的领导下,将于各市州记者站、市州长安网编辑共努力,通过强化各地市州长安网,最终打造出覆盖面广、传播力度强、影响力大的四川长安网群格局。
  
  第二条 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在各市州长安网发展中给予各地市州长安网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
  
  (1)各市州长安网开拓。区县长安网总体采用统一栏目构建模式,在各区县长安网模板上保持一致,栏目名不同。具体业务中,由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指导当地建设1~2个作为示范,各地市州长安网在当地政法委的建议和指导协调下推进其他区县长安网的开拓。四川长安网将提供完整的《XX市州XX区县长安网建设及运营合同》、《XX市州XX区县长安网设计需求书》、《区县长安网建设问题解答》、《区县长安网建设报价详细》等资料。区县长安网纳入市州编辑绩效考核,对于建设好的市州,将根据具体的业务收入给予编辑一定的奖励,并在年终奖给予一定的奖励。区县长安网建设由四川长安网提供全程的美工、技术支持。
  
  (2)市州长安网业务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稿件审核。四川长安网编辑部给予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发布的稿件二审、终审的支持。市州长安网编辑所有稿件不通过终审的,网民均看不到发布的稿件。市州长安网编辑可通过四川长安网编辑部提供的电脑设置预览未终审的稿件。终审后的稿件,如需要提供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将地址的pub去掉,对方方能看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会在群里将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在稿件发布中出现的问题公布到“四川长安网群市州编辑群(群号338792140)”,以激励大家共完善。
  
  二是专题报道策划。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在工作中主动挖掘当地政法综治工作的亮点。在与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取得沟通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对当地重点、亮点工作的专题报道。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将给予各市州长安网专题报道页面设计、技术维护方面的支持。市州长安网编辑应主动加强代码学习及模板的制作,力争自己能主动完成专题。
  
  三是解决问题的策略支持。 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力争将问题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在于优化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经济成本。对于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各市州长安网编辑需要及时报备到四川长安网编辑部予以解决。四川长安网编辑部解决不了的,应主动上报到报社领导。各市州长安网编辑不得在工作中,对拿不准的问题乱发言,乱承诺。
  
  (3)市州长安网编辑考核支持。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对编辑的月度、年度考核负责管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在市州长安网编辑群里发布通知或者公告。为避免编辑遗漏重要信息,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制作了《四川长安网编辑部通知汇总》,地址如下:http://www.sichuanpeace.gov.cn/system/topic/1868/index.shtml
  
第七章 各市州长安网编辑需要给予的支持
  
  第一条 每月15日前将当月前两周工作写成总结邮件至461593798@qq.com。格式为:一、主要工作;二、工作计划;三、存在问题;四需要总部配合。
  
  第二条 开通当地长安网邮箱。四川长安网在推进2013年建设市州长安网建设中开通了部分市州长安网通讯员稿件报送邮箱。邮箱统一示例格式为:sncaw@sina.com(sncaw为遂宁长安网第一个字母,密码为sncaw加四川长安网编辑部内部提供的数字组合。)各地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在3月10日前自查当地稿件报送邮箱是否开通。对于开通的邮箱,应报备到当地政法委,告知通讯员投稿。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应每天查阅并编发稿件。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在编发稿件的时候,需要做两项工作,一是统一当地通讯员来稿数量,示例表格如下:
  
  序 号 作者姓名 稿件标题 采用与否 所属单位
  
  …… …… …… …… ……
  
  二是有意识地建立稳定的通讯员队伍,统计示例表格如下:
  
  姓 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QQ号
  
  …… …… …… …… …… ……
  
  第三条  各市州长安网编辑应在报社“报网互动”的发展策略下,积极配合记者站的日常报道工作。但不应因此耽误当地长安网的日常工作。
  
第八章 市州长安网安全保密规定
  
  第一条 组织领导层面保密规定。所有涉及到市州长安网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要求,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拟上网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安全、权威、准确。涉及有关领导和和当地政法机关的重大活动的信息,须经按程序报当地政法委、综治委领导审批后发布。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上网规定,依法文明上网,准确发布信息,加强安全保密。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在当地长安网泄密的,由保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由当地政法委政治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条  一般保密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1)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文件<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严禁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制度。
  
  (3)凡存储有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互联网。
  
  (4)对于上网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计算机中不得存有国家秘密信息。
  
  (5)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6)对于将发布的原创信息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即:采编人员、编辑部主任、责任总编。
  
  (7)网站在建设中要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保密进行实时监控,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8)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9)做好存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软盘、u盘、硬盘、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及笔记本电脑等)的保管工作。
  
  (10)保护网站服务器安全,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文件,更不准修改内容。
  
  第三条 文书保密规定。市州长安网编辑在政法委上班,有可能接触部分涉密文件,请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下各方面文件的规定。
  
  1.制发有密级的文件,必须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印发份数及分发范围。密级文件确定保密期限,由公文起草人(单位)在草拟公文时,根据保密范围确定密级报主管领导审批,对不明确的事项,公文起草人应及时向保密局咨询。
  
  2.印制密件。应有办公室文印室承印,承印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登记印制密件的文件和份数,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纸版、废品等应及时销毁。
  
  3.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度。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须翻印、复印和摘录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复印件要视原件密级进行管理,摘录秘密文件、资料,应使用保密记录本。绝密文件未经发文机关批准不准复印。存档的文件、资料卷宗,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标注管理。
  
  4.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或有利保密场所内进行,不得自行相互传阅,阅办完毕要及时退还。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或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条 电信保密规定内容如下:
  
  1.不得在普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中传递秘密信息。
  
  2.在传真通信中,不得发送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转发传真资料必须坚持明来明往,密来密往的原则。未安装加密设备的传真机,不得传输秘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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