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四川法制报记者薪酬考核及稿分考评办法(2014年 暂行)
2016-12-06 17:34:04 】 【 来源:四川法制报社总编室
  为提高报社记者业务水平,建立公平合理的内部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记者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报社新闻报道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既重数量,更重质量。
  
  (二)鼓励竞争,多劳多得。
  
  二、记者分级考核评价
  
  (一)记者考核采取稿分制方式。
  
  每月由采访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将每名记者的稿件打分后报分管总编审定后发放稿酬。
  
  一级记者基本工资每月为1400元;二级记者基本工资每月为1200元;见习记者每月工资为800元。
  
  记者每月基本稿分为15分。有口子的记者每月完成10条见报稿件(超薄阅读不超过2条)即可视为完成基本稿分;机动记者则需直接完成15分的基本稿分;担任行政职务的记者(包括中心正副主任、报社领导和报社除实行稿分制的其他人员)无需完成基本稿分,但其稿分按标准3折计算。
  
  完成基本稿分后的超额稿分分值每分为80元。
  
  (二)记者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质量指标
  
  (1)一级记者
  
  每月完成2条本报独家看点,或1条好稿件。
  
  (2)二级记者
  
  每月完成1条本报独家看点。
  
  (3)见习记者
  
  完成规定稿分。
  
  多人共同完成的1条本报独家看点,按人均数计算。经认定的1条特别重大独家可计作3条本报独家看点,1条好稿件可折合2条本报独家看点。重要新闻报道同题胜出,可计作0.5条本报独家看点。
  
  每条本报独家看点计考核分10分,每条好稿件计考核分20分。每条独家新闻图片计考核分10分,每幅好图片计考核分20分。
  
  2.数量指标
  
  正式记者及格分为15分。
  
  见习记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及格分为10分,第二个月及格分为12分,第三个月及格分为15分。
  
  记者当月完成本报独家看点考核条数,分数未达15分的,视为及格。但须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中心和分管总编核定。
  
  3.漏稿扣分
  
  当月每漏稿1条,扣考核分1-3分。漏稿扣分由中心主任核定,如有疑问上报分管总编审核。
  
  (三)记者的级别升降
  
  1.动态考核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指标统计,由中心统计并公布。
  
  连续2个月稿分不及格的,降为见习记者。连续3个月稿分未及格的,可予以淘汰。
  
  2.升降
  
  根据报社有关规定,记者半年升降一次。
  
  根据一、二级记者和见习记者半年考核总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依次为一、二级和见习记者,未完成考核期质量指标的降一等级。
  
  三、记者稿分的考评
  
  (一)基本原则
  
  记者稿件按质计分,不按上版字数多少计分。鼓励独家,鼓励头条,鼓励看点
  
  (二)文字稿件计分标准
  
  1.简讯(每篇):0.3分—0.5分。
  
  2.一般化新闻(每篇):1分—2分。
  
  3.头条、看点(每篇):2分—5分。
  
  4.言论(每篇字数2000字内):2-4分。
  
  5.短评(每篇字数300-500字):1分—2分。
  
  6.编者按、编后(每篇200字左右):1分。
  
  7.纵深版等稿件6-8分;新闻调查版稿件4-6分;重要舆论监督稿件一般按照纵深版上版稿件计分,重大舆论监督稿件带来强烈社会反响和报社其它效益的,可加倍计分
  
  8.据资料、网络、电视改写且没有采访或者落地的稿件,按本条1、2、3款标准的1/3或1/2计分;虽据资料、网络、电视改写但有采访或者落地的稿件,参照本条1、2、3款标准记分。根据省市重大会议、重大政策,省市区县重大规划等资料改写的新闻,可按本条1、2、3款标准计分。
  
  9.宣传稿件根据劳动强度和文字量参照新闻稿件计分(可加分)。
  
  (三)图片稿件计分标准
  
  1.头版主图计2分—3分(头版主图和内版为同一图的,内版不重复计分,以头版计分为准;头版主图和内版为同内容的,内版不重复计分,可在头版主图中酌情加分,但一般不突破3分)。其他新闻版头条、看点图片视新闻价值,计1分—2分;同一内容的图片如使用在两张或以上的,酌情加分,但不突破1分。
  
  2.一般新闻配图,计1分。
  
  3.专题新闻、深度报道、重要舆论监督稿件、当日本地新闻最佳卖点等的配图,视采访难度和构图水平、视觉效果等因素,不计幅数,综合计2分—3分。
  
  4.对新闻现场、突发事件图片,根据第一时间原则、瞬间抓拍水平、图片构图震撼程度,可突破上述标准,计2-4分。
  
  5.摄影版组照视策划高低、构图水平、新闻价值大小,整体计4分-6分。
  
  6.翻拍(含资料)照片每幅计0.5分。
  
  7.配文漫画、制图:平面计1-1.5分。
  
  (四)每版稿分总量控制
  
  每版文字、图片稿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出8分。
  
  (五)法定节假日及夜间稿计分规定
  
  1.鼓励记者周末、夜间拼抢新闻:周末、夜间8点30分后发生的当日事件新闻,且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的,不论新闻价值大小,一律给予原标准稿分×1.5的奖励。
  
  2.法定节日采写(拍摄)的当日事件新闻,原标准稿分×2。
  
  3.非事件新闻稿件不按周末、法定节日、夜间稿计分规定执行,仍按正常标准计分。
  
  评论性稿件无论节假日,均按正常稿分计分。
  
  (六)考评程序
  
  记者稿件(图片)分值由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根据计分标准初评,交由分管总编审定后,交相关部门执行。
  
  对分值有异议者,可在分数公布5个工作日以内,向编委会书面提出申诉。
  
  (七)奖罚
  
  1.通过自身渠道,记者自己发现或策划的本报独家看点,视其采访难度、呈现手法优劣和社会反响大小,实行原标准稿分×1.5(或×2)。周末、夜间稿如果评定为本报独家,其稿分为:原标准稿分×2或2.5(不再重复计原标准稿分×1.5);法定节日稿件如果评定为本报独家,原标准稿分×3(不再重复计原标准稿分×2)。上述稿件如果评定为好稿件,再按相关规定奖励。
  
  2.利用报社公共资源(如领导直接出题、热线线索、编委会提出或策划的线索)产生的独家看点,视执行记者采访难度、呈现手法优劣和社会反响大小,在原标准稿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奖励(加分多少由中心主任确定),其本报独家看点分值折半计算。
  
  3.鼓励同题比拚
  
  明显胜出同城媒体的本报重点稿件,可按一个本报独家看点计算,并给予加1-2分奖励。
  
  4.漏报惩罚
  
  经认定的漏报,可扣罚稿分1—2分;独家漏报加重惩罚,且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八)补分
  
  1.如因宣传纪律、经营原因等,记者采写的稿件不能刊发的,可以视同为上版稿件,按质补分。如因版面原因应该上版但无法上版的稿件,可视采写工作量酌情补分,一个记者一天工作量原则上补分不超过1分。
  
  2.领导交办的其它事情,记者完成后可提出适当补分。在记者申请后,中心主任签署意见。
  
  2013年6月21日
  
  四川法制报社
编辑:
初审:
二审:
终审: